一、前言
台灣位處候鳥南來北往必經之處,每年入秋後都是禽流感盛行的時期。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公布資料顯示,截至106年2月10日止,國際高病原性禽流感(HPAI)疫情現況,已有52個國家疫情通報。從去(105)年11月迄今短短3個月,韓國已累計 340 起家禽H5N6亞型 HPAI疫情,撲殺約 3,312萬隻家禽;日本則累計 10 起家禽及211 起野鳥H5N6亞型HPAI疫情,共撲殺約 138萬4千餘隻家禽 。
國內於106年2月5日首度於花蓮玉里田間1死亡幼鴨發現與日韓相同之H5N6亞型HPAI,農委會隨即啟動大範圍之管制監測措施,並於8日成立緊急應變小組;12日台南市六甲1火雞場確診H5N6亞型禽流感,立即通報13日行政院成立「禽流感中央災害緊急應變中心」,啟動跨部會合作機制,以超前部署精神協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積極推動具體防疫措施,與地方政府齊心協力共同防堵H5N6疫情傳播。
二、對周邊禽場進行管制及監測,強化國人防護觀念
(一) 全面監測並進行地毯式巡查
針對轄內不論是否為封閉式養殖場或家庭式養殖,由地方政府全面監測並進行地毯式巡查,充分確實掌握情況。
(二) 加強H5N6亞型HPAI案例場周邊監測
案例場1公里內養禽場須執行移動管制,檢驗陰性後解除移動管制,半徑1至3公里內之養禽場由獸醫師作地毯式訪視,半徑5公里內所有鴨場全面篩檢,並執行移動管制,篩檢陰性者才可解除移動管制。
(三) 加強稽查轄區養禽場周遭任意棄置斃死禽行為
各地環保局加強稽查轄區養禽場周遭任意棄置斃死禽,並適時輔以無人飛行載具空中巡查蒐證,發現時立即通報地方動物防疫機關處理,並協助後續動物屍體銷毀及環境消毒。
(四) 提高撲殺補償費比例,增加業者主動通報誘因
凡符合主動通報規定的業者,場內家禽確診感染H5N2、H5N8或H5N6等H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而撲殺者(含預防性撲殺),撲殺補償費都給予評價金額8成;若採預防性撲殺確診為陰性者,給予評價額全額補償。但未主動通報且確診感染禽流感者,除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並裁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五) 落實接觸者健康追蹤管理
衛生單位針對其周圍3公里禽場、屠宰場工作人員及野鳥學會接觸者造冊列入健康監測對象,持續追蹤健康狀況,觀察期持續10天,並主動追蹤至解除列管;若接觸者出現發燒、咳嗽等類流感症狀時,將協助就醫。
(六) 強化國人自我防護觀念
提醒民眾食用家禽及蛋類要熟食,處理禽肉或蛋時應清洗乾淨,並落實洗手等個人衛生措施;禽場相關工作人員如出現類流感症狀,應戴上口罩儘速就醫。另請醫療院所提高警覺,主動詢問類流感患者旅遊史、禽鳥接觸史、職業別與群聚情形,必要時給予流感抗病毒藥劑治療,以降低疾病傳播及嚴重併發症風險。
三、實施全國家禽禁宰禁運7天,防止病毒擴散
(一) 全國家禽屠宰場休宰7天
家禽感染H5N6禽流感病毒大部分於一週内都會發病,為防止病毒擴散,自106年2月17日上午零時起至2月24日上午零時止,全國家禽禁止移動7天;自106年2月17日中午12時起至2月24日中午12時止,全國家禽屠宰場休宰7天。
(二) 不受限制者
室內飼養且接送到屠宰場屠宰的白肉、1日齡的雛雞、禽類蛋品經洗選或經燻蒸消毒,並檢附特約獸醫師開立證明者不在此限。
(三) 禁宰禁運期間,各項防疫措施持續進行
解除禁止移動及休宰後,鴨隻經檢驗禽流感陰性,始得上市。公告自106年2月24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鴨隻應經中央動物防疫機關指定之檢驗單位檢驗家禽流行性感冒陰性,並檢附檢驗報告,始得送往屠宰場;未檢附者,禁止輸送至屠宰場。
(四) 政府提供損失補償與低利貸款等配套措施
禁宰禁運期間對養禽農民所造成的銷售損失與飼料成本及屠宰場損失,政府提供補償(助);相關業者損失,由政府提供低利貸款救助。
(五) 徵調民間獸醫師協助執行轄內所有禽場臨床訪視。
四、強化預警機制,提升防疫量能
(一) 強化邊境檢疫及走私查緝
跨部會共同防杜海外動物疫病侵入、散播及蔓延,阻絕禽流感疫情於境外。
(二) 加強市場訪查及違法私宰查緝
期間全國同步查緝違法屠宰頻度由每月2次提升為3至4次。遭查獲違法屠宰或販賣等案件,每件最高將可裁罰新台幣10萬元罰鍰。
(三) 持續依禽場風險高低,加強主動監測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持續依禽場風險高低,以逢機採樣方式加強主動監測;地方動物防疫機關,接獲通報後,立即移動管制,採樣送檢,全場消毒並做疫情調查;經確診者,立即撲殺銷燬,避免疫情蔓延。
(四) 督導禽場業者落實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H5、H7亞型禽流感防治措施」公告,督導禽場業者落實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
(五) 加強與家禽相關產業業者及特約獸醫師聯繫
持續執行家禽化製場及屠宰場端數量異常之管控,並加強家禽相關產業業者及特約獸醫師之橫向聯繫,以及早掌握可能疫情。
(六) 持續推動「禽蛋燻蒸證明」與「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清洗消毒措施」等措施,減少病原散布風險。
(七) 加強宣導民眾勿任意於公共場所及公園餵食禽鳥,以免造成殘餘鳥食、禽鳥類排泄物造成環境衛生污染。
五、中長期防疫精進作法
(一) 辦理水禽非開放式禽舍示範,以逐步推動水禽飼養於非開放式禽舍,阻斷家禽與候(野)鳥接觸途徑,並做好門禁管制,徹底嚴密消毒。
(二) 選擇有意願之蛋雞場及土種雞場進行統進統出或批次飼養之示範,逐步推廣,以利落實後續清除疫病所需之防疫管理。
(三) 逐步調整蛋雞飼養方式,採分齡分飼不同棟禽舍,並以禽舍為統進統出單位,避免老中青三代混養。
(四) 逐步調整土雞產銷模式,縮短出雞時間,降低併車、拆場等情形,降低疫病傳播風險。
六、結語
防疫如同作戰,政府將結合部會、地方及全民的力量,加強禽場採樣監測及私宰查緝,透過落實邊境管制、強化來源管控,以及加強禽場防鳥設施暨相關生物安全措施等防疫及整備工作,阻絕疫情發生;未來也將朝協助農民改善畜養方式及家禽產業的產銷模式,建置良好的室內畜養環境,減少畜養的禽類接觸病毒的可能性,逐步消弭國內禽流感病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