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鑑於無人載具(無人機及水面水下無人船)已廣泛用於農業監測、環境保護、物流運輸、醫療救援,乃至不對稱作戰中的國防關鍵角色,政府已將無人機產業列為「五大信賴產業」之一,並推動「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114-119年),透過4大推動主軸,加速擴大國內需求及用途開發,並強化無人機產業能量與供應鏈韌性,以實現產業發展、國防自主及民主供應鏈3大目標,預期至119年無人載具整體產值可望突破400億元,為我國產業發展奠定長遠基礎。
二、4大推動主軸
(一) 擴大國內外需求引導產業發展(市場面)
■ 以內需市場練兵:透過公部門擴大無人機的採購規模,提供產業初期穩定訂單與實證場域。
■ 國發基金帶動投資:運用國發基金進行策略性投資,關鍵零組件在地化設廠,降低業者初期營運風險及成本。
■ 爭取海外商機:籌設聯盟組成國家隊,拓展國際市場。
(二) 技術開發與國際鏈結(技術面)
■ 強化自研自製能量:針對國內尚處於核心技術缺乏的領域,補助法人機構開發關鍵技術;對於已有基礎技術缺乏量產能量者,則補助業界加速產業化。
■ 深化國際合作:在商業技術方面,與歐、美、日等國際整機製造業者,進行技術及應用場域合作;研發技術方面,則鏈結國外研究機構,推動前瞻技術研發與驗證合作。
(三) 形成產業聚落及生態系(環境面)
■ 打造創新研發中心:設立具研發、測試及人才培育等多功能的中心,促進地方創新聚落形成。
■ 建立生產製造基地:興建中科院民雄院區,將可提供100家廠商進駐,形成具規模的生產基地。
■ 規劃專屬飛測場域:規劃並建置18處以上大、中、小測試場域,滿足不同類型無人載具的測試需求。
■ 建置無人化創新科技實驗室:於臺南的沙崙及六甲成立,專注於開發能在嚴苛情境下運作的無人機,預計產出26款創新機型。
(四) 完善無人載具相關管理規則(法規面)
■ 修訂國內無人機管理規則:涵蓋無人機法規與檢測規範,並輔導取得產品型式認證,提升產品可信度。
■ 制定公務部門採購及使用規範:建立採購作業指引及公務財產維護管理機制,確保使用效率與資安。
■ 擬定水面/水下無人船管理規則:擬定無人船管理規則,並評估海域作業環境,為未來無人船產業發展奠定法規基礎。
■ 國際授權認證機構:建置國際驗證能量、輔導業者取得認證,為產品外銷清除障礙。
三、無人機產業推動成果(至115年4月底止)
■ 產業體系日趨完備:國內已有逾267家業者投入無人機相關產業,發展涵蓋整機系統整合、動力模組、通訊及飛控等關鍵領域。
■ 建立「非紅供應鏈」整合能量:113年完成「軍用商規」無人機採購案(共計3,422架、68.87億元),藉由國軍訂單逐步達到規模經濟,並促使產業鏈成熟。
■ 深耕自主關鍵技術:運用「業界科技專案」補助,帶動「3晶2軟」等關鍵技術研發(3晶:飛行控制、通訊、衛星定位等3種關鍵晶片模組;2軟:飛行控制、地面控制等2項關鍵軟體)。
■ 成功切入國際供應鏈:國內已有逾20家業者打入美國無人機供應鏈,並與歐美日等9個國家簽署合作備忘錄(MOU),建立合作關係。
■ 整合產官學能量:嘉義亞洲無人機AI創新應用研發中心(亞創中心)一館提供測試驗證及關鍵零組件研發試製場域,已吸引52家產官學研單位進駐;另中科院民雄院區東側基地成立軍用無人機研發中心,預計將於115年6月完工。
■ 創全美海外授權首例:我國115年1月取得美國國際無人系統協會(AUVSI)「綠色無人機系統」(Green UAS)認證授權,成為美國本土外首個獲此認證授權的國家,有助提升我國驗證量能並促進業者進入國際市場。
四、結語
無人機產業具備高附加價值與戰略自主性,是帶動國內資通訊、半導體與國防產業升級的重要引擎。我國115年第一季無人機整機出口金額已超越114年全年,顯示產業已由在地研發邁向全球市場。未來政府將持續完善產業發展環境,並對準國際非紅供應鏈轉單商機,打造臺灣成為「無人機民主供應鏈」的亞太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