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為全方位發展與新南向國家的關係,行政院於105年9月5日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以經貿合作、人才交流、資源共享、區域鏈結為4大主軸,期望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18個國家,創造互利共贏的新合作模式,同時整備國家能量以參與區域經濟融合。
新南向政策推動至今,不但已搭建綿密社會鏈結與交流網絡,更拉近了台灣與周邊亞洲國家及民間的信任與夥伴關係,在醫療、農業、觀光、科技與文化等方面發揮軟實力,展現台灣在亞洲除經濟、貿易或投資領域影響力以外的角色與能量。此外,受美中貿易紛爭影響,台商正逐漸分散海外生產基地,推動新南向政策就是要分散風險,避免過度依賴單一市場,正好與當前亞洲政經結構及印太戰略相契合,讓台商在全球布局中搶得先機。
二、新南向政策推動成果(截至107年底)
(一) 經貿合作
■ 貿易額持續成長:107年與新南向國家貿易總額為1,171億元,較105年成長22%;新南向國家來台投資3億9千萬美元,較105年增加66%。
■ 工程輸出搶商機:我國電廠、石化、智慧交通ETC、都會捷運、環保工程及水資源等工程輸出,已取得新南向區域37件工程標案,107年總得標金額達新台幤270億3,100萬元。
■ 協助中小企業拓展市場:「台灣經貿網」(註:我國貿易B2B總入口網站)已服務我國近2萬5千家廠商與澳洲eBay、印尼blibli、越南TIKI、泰國PChome Thai等知名電商平台合作,近27萬項商品於該等網站上架銷售。
■ 提供金融支援:輸出入銀行之「系統、整廠及工程產業輸出聯貸平台」開辦至107年底止,已提供新南向國家貸款及保證金額76億6,800萬元;協助我國營銀行於新南向國家增設據點,累計共215處,就近為台商提供服務;三大信保基金(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共核准429件,提供約48億6千萬元融資。
(二) 人才交流
■ 培育人才:透過雙向留學,增進彼此瞭解、帶動文化交流、培植各類人才。如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新南向產學合作專班」,學生已達7,062人;107年新南向國家來台留學及研習生5萬1,970人,較105年成長60.8%;107年我國赴新南向國家留學及研習生2萬1,100人,較105年成長34.7%。
■ 延攬人才:如建置「新南向人才專區」及「新南向台商登錄營業及求才資訊平台」、推動「海外生活體驗」活動,促進新住民二代與母國的聯繫活動。
(三) 資源共享
■ 促進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啟動「一國一中心」策略,針對印度、印尼、越南、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等6國,由國內台大、成大等6大醫學中心推動主責國家之人才培訓、產業搭橋等事項,已協助培訓336名醫事人員及介接69家廠商。
■ 鼓勵來台就醫:107年新南向國家來台就醫超過15萬7千人次,占全部來台國際醫療41萬4千人次38.08%,較去(106)年同期成長52.4%。
■ 推廣農業合作:已與印尼簽署綜合農業示範區合作計畫,協助印尼建立綜合農業示範區,推廣我農產品及農業資材出口;另與越南、印尼、泰國、印度、緬甸、菲律賓及澳洲等7個新南向國家簽署農業合作備忘錄或協定。
■ 提升雙向觀光:107年新南向國家來台總計超過259萬人次,較106年成長13.6%,占整體來台遊客23%;國人赴新南向國家逾279萬人次,成長12.8%,占整體出國遊客16.8%。
■ 加強文化交流:推動台灣原住民族與紐西蘭、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等國家原住民村落、民間組織締結姊妹村或姐妹組織;補助青年赴紐西蘭、澳洲、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及印尼進行藝文交流。
■ 深化科技合作:資助並培訓東南亞國家教師及政府官員來台受訓,加強人才雙向交流與培育,並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赴新南向目標國與當地機構共同設置「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STIC),現已於印度、新加坡等國運行12座STIC。
(四) 區域連結
■ 推升官方與民間交流:與新南向夥伴國家政府在互動面向、層級和頻率都已大幅提升;106年起每年固定舉行「玉山論壇」,展現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的決心,並藉此促進民間交流。
■ 洽簽、更新經貿協定:更新與菲律賓及印度的投資保障協定(BIA),大幅提升保障台商財產權益及人身安全保障;107年與澳洲及印度簽署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AEO),已有722家企業享有通關優惠便利;105年至今,我國與新南向國家共簽署29項協定或備忘錄,涵蓋貿易、教育、環保、科技、醫療及農業等領域。
三、結語
新南向政策是我們立足台灣、走向世界的解方。政府將在既有的基礎上,增進與夥伴國的互利合作,並累積在經貿合作、人才交流、資源共享及區域鏈結等領域全面性的進展,期與新南向國家共創有利環境,建立共好的「新經濟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