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近年來臺灣新型態網路電信詐騙猖獗,為懲凶罰惡及有效防杜詐騙事件,行政院分別於111年7月訂頒「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12年5月通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並陸續增修「打詐五法」(包括《中華民國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也與金融、電信及網路業者合作,從源頭防堵詐騙犯罪,同時加強後端查緝,112年總計攔阻與圈存被害款項逾93億元、查獲1,909件犯罪集團、查扣不法利得近40億元,已初見打詐成效。
為因應不斷翻新的詐騙犯罪型態與手法,行政院再於113年5月9日通過「打詐新四法」,包括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及配套3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洗錢防制法》2修正草案,以完善打詐防護網,使打詐更具成效,讓人民財產獲得最好的保障。(註:立法院業分別於113年7月12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草案;7月16日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採納《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內容,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特殊強制處分」專章)
二、推動重點
精進「識詐、堵詐、阻詐、懲詐」4大面向,透過公私協力,達成「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3減目標,全面降低詐騙受害事件。
(一)識詐(教育宣導面)
■ 精進作法:中央結合地方,公私協力合作,實施百工百業宣導措施,並將反詐騙觀念納入法治教育課程,建立防詐知能。
■ 目標:每年宣導觸及3千萬人次、防詐簡訊1億4千萬則、攔阻率提高5%。
(二)堵詐(電信網路面)
■ 精進作法:推動數位信任科技,如建置「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平臺」,避免民眾被偽冒政府的簡訊詐騙;推動電商業者導入物流隱碼技術、加強資安,確保個資保護與可信任的購物環境。另要求電信業者攔阻偽冒我國號碼之國際詐騙來話,從源頭降低民眾受騙風險,同時對接聽國際來話前先撥放警示語音,提醒民眾提高警覺。此外,與 Meta公司建立「綠色通道」下架涉詐廣告,與LINE公司研議建置「紅色通道」下架涉詐帳號,也與Google公司建立打詐聯繫管道,加速冒名投資廣告下架,從源頭攔阻詐騙資訊流。
■ 目標:每年攔阻詐騙簡訊3千萬則(採滾動修正)、人頭門號停斷話5千門(採滾動修正)、開發2種以上數位防詐工具、輔導3大公協會會員辦理網購程序之防詐警示措施及推動電商業者供應鏈導入物流隱碼技術。
(三)阻詐(贓款流向面)
■ 精進作法:加強金融機構對客戶進行臨櫃關懷提問、強化申請約定轉帳防詐措施、漸進式納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業者、就源頭處理網路假投資廣告、遊戲點數防詐鎖卡及內控機制、第三方支付業者建立客戶審查機制,以及金融機構全臺宣導等,更有效攔阻非法詐欺金流。
■ 目標:每年本國銀行100%將共通性異常交易態樣納入內部預警指標、100%完成申請約定轉帳加強防詐措施。
(四)懲詐(偵查打擊面)
■ 精進作法:嚴懲詐欺犯罪部分,臺灣高等檢察署於112年5月3日成立「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統合檢警調澈底瓦解詐欺犯罪組織。保護被害人部分,加強查扣犯罪所得、落實罪贓返還及強化犯罪被害人關懷,同時優化境內外虛擬通貨調取、凍結及查扣機制。
■ 目標:每年電信詐騙案件查獲集團數提高5%。
三、具體成果(至112年12月底;以堵詐、阻詐為例)
■ 實施國際來話攔阻及警示機制:偽冒我國號碼之國際來話數量,從112年5月的5,080萬通,下降為1,503萬通,其中「+886」開頭之國際來話數量,自最高112年5月的1,642萬通,下降至81萬通。
■ 推動強化電商資安防護能力:依內政部警政署通報電商疑似個資外洩家數,已從最高峰每月15家次顯著下降,且至113年5月,數位部所轄大型電商平臺均未列為「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公告之高風險賣場。
■ 輔導業者推出「遊戲延遲入點」及「點數防詐鎖卡平臺」服務:防止遊戲玩家在購買遊戲點數過程中受騙,整體遊戲點數詐騙案已自112年3月1,600件,下降至約200餘件。
■ 實施「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能量登錄制度」:要求申請業者提出洗錢防制及法遵聲明書始能登錄,阻斷高風險業者取得虛擬帳戶服務,從金流源頭阻詐,計已受理79家業者申請。
■ 強化金融機構對客戶進行KYC(Know Your Customer)臨櫃關懷提問:112年全年成功攔阻1萬1,300件,阻詐金額75.89億元。另金融機構亦會主動查核警示受款帳戶,並精進該帳戶的圈存、止扣聯防機制。
■ 防制人頭帳戶進行詐騙:電子支付機構增加驗證使用者開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原留手機號碼機制,降低帳號冒名申辦風險,112年12月電子支付詐騙案件數較111年12月最高峰下降約90%。另推動「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同時要求銀行對民眾申辦網路銀行或開啟約定轉帳服務時,落實主動關懷提問;如有網路交易,應採行動態密碼驗證(OTP)驗證機制,防止帳戶款項遭盜轉。並請各銀行就約定帳戶轉帳之申請,視客戶性質及風險程度高低,將審核期間由申辦日後次一日始生效,改為次二日生效。
■ 公布《虛擬資產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從交易資訊透明、客戶資產保管方式、平臺業者內控管理等方面,加強平臺對客戶保護,因應以虛擬資產作為金流的新型詐騙。
■ 修法解決網路平臺假投資廣告之問題:112年6月28日公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建立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及下架機制,推動網路傳播媒體業者落實廣告審查義務與處理責任。112年4月至12月協同證券周邊單位主動蒐報違規廣告,累計蒐報1萬9,617件,均即時通知網路平臺業者下架。
■ 各大超商已提供防詐騙服務專線或建立線上申訴平臺:111年6月至112年12月,受理7-11、全家、萊爾富、OK等4大超商爭議包裹案件,共計24萬2,469件。
■ 建立完善民眾退貨退款機制:112年6月至12月處理境外包裹代收貨款爭議案件,總計退款8萬8,724件、金額1億5,338萬231元。
■ 防制不肖犯嫌利用多層次傳銷進行投資虛擬通貨:112年6月至12月,已辦理36家傳銷事業業務檢查,並持續要求傳銷事業不得推廣、銷售虛擬通貨。
四、結語
詐騙是讓最多國人受害的犯罪型態,打詐已列為治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會持續精進各項打詐作為,透過部會、跨層級、跨領域,以及結合私部門資源,協力合作,持續從「法制面」、「組織面」及「技術面」著手,發揮「前端阻卻」及「後端查緝」之效用,以減少受害者,掃除詐騙集團,讓臺灣打詐工作更上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