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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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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年金改革—建構永續的年金制度

日期:107-07-10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 軍公教年金改革  共1張

一、 前言

我國年金制度分為5種社會保險(公保、勞保、軍保、國保、農保),1種社會津貼(老農),7種退休制度(軍人、公務人員、教育人員、私校教職員、勞工、政務官、法官與檢察官),各種制度涉及不同權責機關,制度分歧的結果,使得年金給付不一,保障水準參差不齊,不同職業別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差距大;再又面對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及少子女化趨勢,前述各種職業年金制度正面臨龐大財務壓力。年金改革已攸關國家財務永續與世代正義,是歷屆政府皆欲完成的工程。

自105年5月30日總統府公布「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設置要點」,組成改革委員會推動年金改革,2年多來,面臨的挑戰很多,但為讓台灣的年金制度能更完善、更永續,政府改革的決心始終堅定。隨著今(107)年6月21日軍人年金改革修正法案經總統公布,艱鉅的軍公教年金改革工程終於完成。如蔡英文總統所說,這是台灣歷史上重要的一刻,一個體制健全、體質良好,而且每一個年輕的軍公教人員都確定能領得到退休金的台灣,從現在展開了。

二、 透過溝通凝聚共識 研擬可行的改革方案

(一) 召開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議
為讓各年金制度利害關係人代表與人民能有表達年金改革意見的平台,總統府於105年5月30日公布「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設置要點」,105年6月8日完成遴聘委員,並成立「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建立民主參與平台;行政院同日成立年金改革辦公室,辦理各項年金改革幕僚作業。委員會由跨黨派專家學者、退伍軍人、現役軍人、退休公務員、現職公務員、退休教師、現職教師、勞工、農漁民、工商企業、青年、婦女、公民等團體代表、政府相關部會等共同組成,分別代表軍、公、教、勞、農漁民及一般國民等身分類別,負責蒐集相關資訊與意見,進行專業評估,提出年金改革備選方案,透過社會溝通以凝聚共識,研擬可行的年金改革方案。

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會議從105年6月23日至11月10日,共召開20次,採全程網路直播,同時也提供豐富的年金制度與改革規劃構想等相關資料,放置於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官網,讓國人瞭解改革進程,藉由多元管道宣導,讓更多人民參與。其後,再由權責部會依據歷次委員會議具體意見初擬改革方案、進行相關參數精算,及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並由年金改革辦公室綜整後,提供後續國是會議分區會議及全國大會討論。

(二) 召開年金改革國是會議
◆ 分區會議
105年12月底、106年1月上旬及中旬,於台北、台中、高雄及台東共舉辦4場,邀請社會各界代表與會,擴大蒐集民意。邀請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委員、專家學者、各地方職業別團體、青年、婦女、公民團體等代表、政黨、民意代表、政府機關代表與會。

◆ 全國大會
106年1月22日於總統府舉辦國是會議全國大會,會議之意見作為年金改革修法的依據,由各年金制度權責部會據以研提修法草案,並推動修法。

三、 年金制度改革目標與原則

(一) 目標:確保國民老年生活不虞匱乏;維持年金制度永續。
(二) 原則:
◆ 制度設計兼顧財務穩健與人民的負擔能力。
◆ 在合理的給付水準下照顧弱勢者經濟安全。
◆ 縮小因職業別所產生的差距,促成社會團結、避免分化。
◆ 改革過程重視民主原則及資訊透明公開。

四、 修法重點

(一) 公教人員:公、教人員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分別於106年6月27日、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06年8月9日經總統公布。修正重點如下:

領取資格:逐年延至65歲。
◆ 給付:逐步調整為最後在職15年的平均俸(薪)額(新法施行前已具退休俸資格者維持「最後在職本俸2倍」計算);所得替代率分10年調降;調整優惠存款制度;取消年資補償金;修訂遺屬年金支領條件。
 財源:調升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調降退休所得和優惠存款利率所節省經費全部挹注退撫基金。
◆ 職域轉換制度轉銜機制:針對公教人員離職未轉職者,以及由公轉私或由私轉公之職域轉換者,明訂年資保留及年資併計、年金分計機制。
◆ 其他: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離婚配偶請求權;再任公職於每月支領薪酬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停領月退休金。

(二) 軍人:考量國軍服役特性,年金制度改革採單獨專案處理,由國防部與退輔會共同研擬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於107年6月2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07年6月21日經總統公布。修正重點如下:
◆ 領取資格:維持服役滿20年得請領退休俸。
◆ 給付:調整月退俸計算基準,以最後五分之一年資之本俸平均數加1倍為基數(新法施行前已具退休俸資格者維持「最後在職本俸2倍」計算);起支俸率為55%;其後每增加一年增給2%;訂定退伍人員最低保障金額;規範遺屬年金配偶請領條件;調降優惠存款利息,原領月退休俸依新修正施行後給與基準計算超過之數額,分10年平均調降。
◆ 財源:調升退撫基金提撥費率;因國軍組織精簡而造成之基金財務缺口,由政府分10年共挹注1,000億元;調降退除所得和優惠存款利率所節省經費,全數挹注至軍人退撫基金。
◆ 其他: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離婚配偶請求權;(轉)再任公職每月支領薪酬超過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最高本俸加計專業加給數額者停領月退休俸。

五、 結論

年金改革是為讓台灣可以建立一個「世世代代領得到,長長久久領到老」的新的年金制度,亦是通往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的重要工程。透過改革,不僅可以使老人得以安老,同時又能確保年輕人年老時,亦可得到同樣完整的國家照顧,以造福世世代代的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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