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1)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工程會「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推動情形」報告後表示,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是政府力推循環經濟的重要工作之一,在相關部會充分合作下,環保署及經濟部對再生粒料品質及流向管控已有具體作法,工程會也成功媒合內政部、經濟部及交通部等機關使用再生粒料,短期內已初具成果,感謝各部會的努力。
賴院長指出,請工程會持續督導及協助各地方政府,就所轄工程建立使用一定比率焚化再生粒料機制,並請經濟部督促中鋼等事業單位,依其事業計畫辦理副產品及廢棄物多元去化。至於部分工程使用再生粒料尚須進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及瀝青業者須申辦相關異動或變更等作業,環保署應積極協處。希望透過中央各部會及地方密切合作,加速推動及落實循環經濟政策。
工程會表示,為配合循環經濟政策,「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跨部會推動小組」於去(106)年7月成立,由環保署及經濟部督導產出單位全程流向管理、確保粒料品質,訂定使用手冊,續由各工程單位逐步適材適所適量的運用於公共工程。
工程會進一步指出,目前地方政府需中央協助去化底渣(焚化再生粒料)約13萬噸,目前已完成相關工程案件盤點,辦理變更設計或環境差異分析等程序後可陸續使用。煉鋼爐碴(轉爐石)除業者自行去化外,各機關亦就經濟部所提協助事項盤點適用的公共工程,今(107)年就粒徑適合者使用於瀝青混凝土部分,預估可用33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