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未來臺灣發展需求,為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新生活關鍵趨勢,規劃自106年9月至114年8月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內容涵括八大建設主軸:建構安全便捷之軌道建設、因應氣候變遷之水環境建設、促進環境永續之綠能建設、營造智慧國土之數位建設、加強區域均衡之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以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透過盤點地方建設需求,優先執行配合區域聯合治理之跨縣市建設,以及過去投入不足、發展相對落後地區之重要基礎設施,藉以促進地方整體發展及區域平衡,提升交通、環境整備、數位、綠能、教育社福等基礎建設水準。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依106年7月7日總統公布施行之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以及立法院審查結果,編列2階段之4年計畫,期程計8年,經費總額上限8,400億元。該計畫於106年9月至113年已編列4期特別預算約7,697億元,其中第1期(106年9月至107年12月) 、第2期(108至109年) 、第3期(110至111年)及第4期(112至113年)分別編列1,071億元、2,230億元、2,298億元及2098億元,114年預計將編列70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