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在家烹煮或外食,一定會有剩食問題。為教導民眾如何正確的處理剩食,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察署提出一些建議,民眾可以參考,以確保食物安全。
正確的烹煮溫度:首先在家烹煮食物的溫度一定要足夠,肉類(牛、豬、羊)一定要煮到「中心」溫度63℃以上、絞肉71℃以上、雞肉74℃以上,才能確保病原菌死亡。
避免細菌生長:通常適合細菌生長的溫度是4-60℃,這之間是有食安風險的溫度範圍,所以煮熟的食物要保存在60℃以上,如有剩食必須冷藏。冷食或易腐敗的食物,例如沙拉則需保存在4℃以下,如在室溫超過2小時則要丟棄。像自助餐的熱食建議有加熱盤,冷食則小份量、或承裝碗要放置冰塊上。
迅速冷卻食物:為避免細菌生長,可以將食物或湯,分裝小份量迅速冷藏。將剩食包裝好:將剩食包好放在容器內,可避免細菌滋長且可減少冰箱異味。剩食保存時間:一般冷藏可保存2-3天、冷凍3-4月。
正確的解凍剩食:解凍的方式可利用冰箱、冷水、微波爐,冰箱需要較長時間,解凍後3-4天要使用完畢。冷水是比冰箱快,但要避免水汙染剩食。微波爐所需時間最短,建議解凍後直接加熱至74℃,確保安全。
正確加熱剩食:剩食要加熱至74 ℃以上、湯則要滾沸。使用微波爐加熱,要加蓋保留蒸氣,適時混勻食物,以避免溫度不均勻。冷凍已解凍的剩食:當已解凍的剩食無法一次食用完畢,在加熱74 ℃後,分小量包裝冷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