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重要政策

:::
紓困振興措施(1.0-3.0)成果

日期:110-10-29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 紓困振興措施(1.0-3.0)成果  共1張

一、前言

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政府以「防疫、紓困、振興」3大步驟因應,除超前部署各項防疫措施外,同時針對受疫情衝擊的產業與事業不分產業,秉持「雨露均霑、立竿見影、固本強身、加速公建」4大原則提出紓困方案,並於去(109)年2月25日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特別條例),行政院依特別條例原編列600億元(紓困1.0),其後因全球疫情加劇,4月21日修正特別條例,追加特別預算1,500億元,合計2,100億元(紓困2.0),同年10月再追加2,099億4,700萬元的預算(紓困3.0),從顧家庭、護弱勢到挺企業、顧產業,建立完整機制,全面協助受影響之產業及個人。

二、個人及產業紓困措施及成果

紓困1.0-3.0迄今(110)年10月15日,已發放1,465億2千萬元現金、嘉惠527萬5千人,總計紓困逾1,375萬8,700的個人及企業。

(一)融資協助及貸款紓困
7,500億元貸款額度:經濟部編列750億元貸款信用保證專款,配合政府各項紓困振興貸款措施,提供7,500億元融資額度(防疫千億保),全面協助企業、醫療機構、教育事業及勞工度過疫情難關;另針對受疫情影響之中小型事業,提供舊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薪資及房租)貸款及振興資金貸款等利息補貼。至110年5月31日,累計核准10萬5,389家,核准融資1兆691億元。
勞工紓困貸款:自109年4月30日開辦,同年6月3日額滿停止受理,協調銀行提供自有資金,信保基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勞工每人最高可貸款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年利率最高1.845%,由政府補貼勞工第1年貸款利息。共核准貸款93萬2,497件,銀行撥款91萬7,925件、917億5,608萬元。
個人貸款紓困
1. 延緩還貸(自109年2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實施):信用卡帳單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的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上述緩繳及展延期間不影響信用紀錄,已對12萬3,351戶共約5,082億元個人貸款金額之民眾,及13萬2,868戶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協助。
2. 降息措施:所有銀行配合對中央銀行降息1碼(0.25%)充分反映。此外,公股銀行於109年4月1日至9月30日,對於自用住宅貸款,1千萬元以內部分,降息2碼(0.5%);對於信用卡、信貸及車貸等住宅貸款外之消費性貸款,在各行歸戶後1千萬元以內部分,降息3碼(0.75%)。

(二)就業協助
協助企業
1. 補助商家改善設備:優先提供受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與高風險製造業,購置機械安全裝置、改善製程及安全衛生設備及促進勞工身心健康等振興補助,讓企業藉此時間改善設備;至109年底,總計通過488家廠商申請補助,補助計1億1,368萬餘元。
2. 擴大補助企業推動員工工作生活平衡措施:提高辦理員工關懷協助、紓壓課程及友善家庭措施之補助額度,支持勞工安心穩定工作。至109年9月30日受理,計核定補助468家事業單位、1,942萬餘元。
3. 還款緩衝措施:企業主如為勞動部創業貸款計畫之獲貸者,也可申請暫緩繳付貸款本息及展延還款期限各1年,至110年6月30日,擴大適用對象貸款協助867人,共核定341件,核撥398萬餘元。
協助減班休息勞工
1.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企業因受疫情影響而減少工時,對於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仍須發給基本工資;同時對於勞雇協商減少工時參加訓練課程的勞工,補助訓練津貼時數提高為每月120小時,每小時依基本工資時薪補助;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補助訓練費用上限也提高到350萬元。至110年6月30日,計核定2,049家、訓練2萬9,344人、核撥4億3,821萬餘元。
2. 「安心就業計畫」:於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實施,補貼減班休息勞工每月薪資差額50%,按月發給,最長12個月。至110年6月30日,核撥4萬4,012人、6億9,707萬餘元。
協助失業勞工
1. 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除現有失業給付機制外,增辦1次108年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協助受疫情影響而失業的勞工。自109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受理申請,核定補助失業勞工969人及其子女1,154人,補助計2,517萬餘元。
2.  「安穩僱用計畫」:雇主於109年12月31日前僱用特定對象之失業勞工,依僱用對象別,每人每月發給雇主5千元至1萬3千元之僱用獎助。至110年6月30日,計核發獎勵2,572人,核撥1億1,972萬餘元。
3. 提供失業給付:針對非自願離職勞工,按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有扶養眷屬者可加發最多20%,為期6至9個月。至110年10月14日,核付83萬5,224件。
協助基層勞工
1. 生活補貼: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經審核符合申請資格者,1次發給3萬元。至110年6月30日,累計核撥112萬6,619人、337億9,830萬元。對於無一定雇主及自營視障按摩師,1次發給4萬5千元,自109年5月6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計核撥2,598人、1億1,536萬6千元。
2. 用品補助:提供2至5萬元防疫物資等用品補助給視障按摩據點,自109年4月28日至12月31日受理申請,計核撥824家、2,054萬餘元。
協助部分工時勞工:推動「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政府提供計時工作,每小時按基本工資補助,每月最高工作80小時,最長6個月。至110年6月30日,核撥3萬5,399人、19億7,931萬元。
協助青年就業
1.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自109年6月15日起推動,鼓勵應屆畢業青年同年9月底前儘速就業,最高獎勵3萬元。至110年6月30日,計核發5萬5,741人、15億8,644萬元。
2. 「產業新尖兵計畫及青年訓練」:自109年6月30日擴大推動,提供職業訓練及補助訓練費用最高10萬元,並提供參訓青年學習獎勵金最高 9.6萬元,鼓勵儲備新技能及引領投入重點產業。至110年6月30日,計訓練2萬5,897人,核撥17億5,402萬餘元。
3.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自109年6月22日擴大實施,鼓勵雇主「興僱用」,加碼補助企業提供青年做中學機會,最高10.8萬元。至110年6月30日,計訓練1萬8,020人,核撥4億3,850萬餘元。
4. 「特定行業就業獎勵」:自109年6月起適用,鼓勵青年投入「特定製造業」、「照顧服務業」及「營造業」等特定行業,最高獎勵10.8萬元。至110年6月30日,已協助1,923人就業,核撥9,305萬7千元。

(三)稅務協助
產業部分
1. 主動調減營業人之營業額及查定稅額:查定課徵營業人受疫情影響造成營業收入減少或無法營業者調減其營業額及查定稅額,最低可免繳稅。至110年6月30日,調減48萬2千家營業人之營業稅額計4億7,500萬元。
2. 協助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營業人符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紓困相關措施或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等情形,可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額;累計以30萬元為限。至110年9月30日,核准5,809家,退稅金額11億7,100萬元。
3. 虧損可扣除所得額:因疫情減少營業收入,致所得額減少,虧損者當年度不用課營利事業所得稅,該虧損如符合相關規定,可在未來10年內所得額扣除,減少相關年度應納稅額。
4. 營利事業停業或營業面積減少,降低房屋稅:受疫情影響,飯店未使用樓層、營利事業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可依據屋主申請,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課稅,降低房屋稅負擔。至110年9月30日,核定8,090件,減少房屋稅稅額4億1,531萬餘元。
5. 娛樂業者可按比例核減查定稅額:受疫情影響無營業或營業收入降低,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或未使用之娛樂設施按比例核減查定稅額。至110年9月30日,核定12,034家,減少查定娛樂稅額1億880萬餘元。
6. 防疫隔離假等假別薪資加倍減除之租稅措施:雇主給付其員工依規定請防疫隔離假等假別期間薪資,得就給付薪資金額(無論半薪或全薪)之20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7. 免辦理109年度營所稅暫繳:營利事業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規定提供紓困措施者,或因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者,可於申報期間內,申請免辦理109年度營所稅暫繳,核准免辦暫繳家數計4萬5,828家,稅額848億5,800萬元。

個人部分
1. 主動公告展延申報繳納期限,並從寬受理納稅義務人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公告展延109年3月至5月、110年5月至7月各類稅目申報繳納期限。於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受疫情影響且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繳清稅捐者,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至110年9月30日,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計6萬2,337件,應納稅額逾731億3,570萬元。
2. 納稅義務人自政府領取相關補貼、補助等款項,免納所得稅:機關(構)、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受疫情影響,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及補償,得免納所得稅。
3. 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並提前退稅: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費期限,由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展延至6月30日,至同年12月底已分3批次提前退稅,退稅案件共324萬件,退稅金額504億元。
4. 車輛停止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對已領使用牌照之交通工具,不擬使用者,可申報停止使用,其已使用期間應納稅額,按實際使用期間日數計算,已申報停止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0年9月30日,核定免徵車輛278,097輛,免徵稅額17億8,943萬餘元。

(四)減輕負擔
■ 水電費減免:對受疫情影響之產業用戶,依受衝擊程度給予不同之水、電費減免折扣。至110年10月15日,水費減免95萬1千戶,減免7億1,300萬元、電費減免162萬7千戶,減免282億2千萬元。
國有不動產租金減緩繳
1.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緩繳措施:合法使用權人109年應繳租金得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同年12月底,延長期間免收違約金、遲延利息,109年累計已核准218件,緩繳2億2,262萬元。另針對繳款期限為110年5月至8月之租金(地租)者,主動延長繳款期限至同年9月底,延長期間亦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共8萬9,060戶受益。
2.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措施(實施至111年6月30日):國產署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除行政院專案核定租金率或法律(令)明定以法定稅費(如地價稅等)計租者外,109年1月至110年6月應繳租金(含委託經營或設定地上權案之經營權利金或地租)主動減收2成,共19萬3千餘戶受益。

三、產業振興措施及成果
(一)發放振興三倍券,擴大內需,刺激經濟及GDP成長:109年6月7日起,採取「邊境風險嚴管,國內鬆綁」的方式,擴大開放民眾過正常的生活,推動如振興三倍券、藝FUN券、動滋券、農遊券、浪漫客庄旅遊券、會展補助及旅遊補助等振興輔導措施,分別帶動超過1千億元、60億元、47億元、50億元、5億元經濟效益,發揮擴大內需的點火效果;另安心旅遊自去(109)年7月起實施,搭配振興三倍券及各部會振興措施等加乘效果,帶動1,842萬人次出遊及帶動觀光效益達674億元;109年11月國內餐飲業、零售業、批發業營業額,亦都創下歷年同月新高;同時透過公共建設「加碼、加快、加大」刺激經濟及GDP成長:109年整體公共建設計畫經費5,046億元,為近12年最高,更比108年多出732億元。

(二)109年經濟成長率,連續2年亞洲四小龍第一:109年雖受疫情影響,我國因超前部署,經濟成長率3.12%,是已開發國家中唯一維持經濟正成長的國家;臺股指數上萬點超過1,468天;110年9月公布的外銷訂單及出口值,均刷下歷史新紀錄,且分別連續19個月及15個月正成長。而美中貿易衝突因勢利導,「投資臺灣三大方案」至110年10月22日,已吸引回臺投資逾1.38兆元,由於5G、綠能及半導體等重點產業帶動下,110年民間投資將突破4兆元,經濟成長率可望創100年以來新高。

四、推出「紓困4.0」方案—加速因應新一波疫情 

110年5月,面對全世界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再起及國內疫情爆發,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衝擊許多內需型產業,政府再推出「紓困4.0」方案,以「個人加快」、「產業加強」、「貸款加碼」、「減負擔(電費、租金減免)」等為原則,將疫情對國人及企業之影響降至最低,並於疫情穩定控制後,擴大推出「振興五倍券」,以儘速帶動消費、提振內需市場 (詳請參考〈紓困4.0方案+振興五倍券〉一文)。

五、結語

臺灣疫情控制得當,紓困有效、經濟穩定,國人可以維持著安穩的生活型態,此「臺灣模式」受到世界肯定。未來政府會在既有的防疫、紓困、振興成果基礎上,持續推出多項福國利民的措施及建設,造福全體國人;另亦會啟動其後的中、長期產業振興與轉型措施,藉此改善臺灣的體質,讓人民、國家與產業都更強健。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