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定七類輸出團隊爭取新南向基礎建設標案
盤點近年來我國工程產業海外輸出型態及具輸出實績之工程類別,選定智慧型交通運輸ETC(交通部)、都會捷運(交通部)、環保工程(環保署)、電廠(經濟部)、石化(經濟部)、水資源(經濟部)及工業區開發或進駐(經濟部)共7個領域,針對目標國家爭取顧問諮詢服務或建案輸出。
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
為協助我國工程業者拓點海外工程市場爭取標案,補助業界初期拓點成本,協助其在地化,瞭解法令、稅制、潛規則及建立人脈等,進而與業者結盟、併購,取得標案。
三、強化輸出聯貸平臺之運作
藉由「系統、整廠及工程產業輸出聯貸平臺」提供諮詢及轉介機制,並透過聯貸方式,包含廠商承攬海外營建工程輸出所需之資金融通,且可促進聯貸銀行團與工程團隊加強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標案。
四、召開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會議
藉由平臺會議,整合政府部門資源,提供工程產業赴海外遭遇如商情蒐集、融資、法規鬆綁、人才培育等之協助,跨部會協調解決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遭遇之問題,作為統合政府各部門政策與資源之窗口。
五、擇定我工程優勢,援外案件限由我商投標
為協助我國工程產業爭取新南向公共工程標案,取得工程實績,可藉由政府援建工程(ODA)取得實績,協助廠商開拓海外市場,除需評估外交、政策及貿易等效益外,應優先考量我國廠商具技術優勢(niche)之工程領域,於當地建立實績後,俾利我商後續能挾其技術優勢,於當地獨立穩健競逐類似標案。
由五大策略作法協助工程產業布局新南向國家,七類輸出團隊每年可爭取標案商機至少新臺幣200億元,而補助工程產業海外拓點在地化,進而與業者結盟、併購,預估拓點廠商每年至少可取得10件標案,進而帶動上、下游產業,提供更多就業機會並有效活絡經濟,開創工程產業新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