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產業人才發展旗艦計畫」將兼顧我國及目標對象國雙方產業發展之人才養成及技職培訓需求,經由教育部、僑委會、勞動部、經濟部等跨部會緊密合作,從長期人才養成及短期技術培訓,雙管齊下,厚植國內企業新南向人才資源,同時也將精準對接目標國人才培育及技術人力訓練需求,強化我國和東協及南亞等國策略夥伴關係。相關亮點計畫摘述如下:
一、人才培育
(一)、僑外學生
1. 外國學生產學合作專班(學士學位班/非學位班/專業技術人才短期訓練班):發揮我國技職優勢,培訓新南向國家青年學子專長新南向,提供客製化課程,安排實習及就業媒合。106學年度至110學年度補助學位班(含印尼2+i專班及長照二專班學位班)348班,註冊12,170人;補助外國青年短期技術訓練班8班、註冊222人;補助中高階專業技術人才短期訓練班15班,註冊372人。(教育部)
2. 擴增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海青班)及僑生技職專班學生:配合政府人口及移民政策及國內產業發展需要,擴增僑生招收量能,因地制宜規劃招生策略,以「一國一校一基地」方式,對接海青班承辦學校成立人才培訓基地專班,及成立「僑生人才大聯盟」,媒合國內及海外僑臺商企業與畢業僑生就業,增加僑生來臺誘因,並擴大留用僑生人才,提升國內勞動力質量,促進我國經濟發展。110年第40期海青班共開設9校21班,實際入學人數443人;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110學年度計有17所技高學校參與,共33科別,實際入學人數1,866人。(僑委會)
3. 辦理假日學校(Holiday School):透過短期交流活動引入東南亞學生等來國內大學校院進行不同主題或文化體驗,強化學生對我國之早期認同感,促進未來來臺攻讀學位之可能性。108年核定124場;109年核定101場。110學年度核定40場。(教育部)
4. 在臺留學僑外青年專業實習媒合:建立僑外青年學子專業實習媒合平臺(Global Internship Facilitation,Taiwan簡稱GIFT)提供在臺就學僑外生在學期間赴企業專業實習媒合服務。另輔以僑外生學成就業媒合機制,積極協助企業儲備擴展海外市場人才。(教育部/僑委會/經濟部)
(二)外國高階人才
1. 培英專案:補助國內優質大學推動「培英專案」,增設新南向國家大學校院講師來臺留學專案獎學金,吸引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來臺攻讀碩博士學位,提升師資素質,每學年補助100名東南亞及南亞大學講師來臺攻讀碩博士。(教育部)
2. 短期高階專班:補助大學校院在臺開設高階專班,採跨領域別或議題導向、專題研習之短期研習方式進行,提供東協南亞等南向國家經濟發展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教育部)
(三)本國青年
1. 娘家外交-新住民子女培力方案:鼓勵新住民二代子女參加「返鄉溯根」與「國際職場體驗」,另以產學攜手專班方案,進而結合東南亞相關學位與產業學程等資源,及發展和臺商企業合作方式,建立新住民二代子女升學與就業的相關配套。(教育部)
2. 大專校院學生新南向國家企業實習及創新創業交流:針對商管及社會科學、工程、醫藥、農業、教育及人文等我國專長及新南向國家需求產業領域的人才養成,補助學生赴當地國臺商企業、跨國企業或機關構進行見習或實習計畫。教育部108年及109年皆核定補助超過2,000名學生赴當地國臺商企業、跨國企業或機關(構)進行見習或實習。110年學海計畫核定補助744名學生赴新南向國家企業或機構實習。經濟部110年補助國貿相關科系國內學生與新南向國家臺商企業或跨國企業進行遠距實習共16校、40案、106人。另辦理「新南向電子商務拓商團」、「新南向新創交流團」,鼓勵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績優團隊與新南向國家新創團隊交流。(教育部/經濟部)
二、培訓及留用
1. 建置新南向臺商登錄營業及求才資訊平臺-為協助新南向臺商求才,建置新南向臺商登錄營業及求才資訊平臺,供在臺工作外籍勞工查詢運用,以利工作期滿返國後由新南向臺商繼續聘用。(勞動部)
2. 對接國內新南向發展企業人力培訓需求:配合新南向發展企業人力培訓需求,提供訓練輔導服務,並鼓勵企業將所屬外籍員工納入員工訓練。「新南向產業人才發展旗艦計畫」,預計每年可吸引9千名僑外青年來臺留學或技術訓練;資助國內青年學子2千人次赴新南向國家企業機構實習或見習交流。並配合國內產業發展需求透過Contact Taiwan攬才平臺,辦理包括校園徵才活動、僑外生在臺就業媒合會等,協助企業延攬新南向布局所需人才,於110年在臺北、新竹及臺南辦理3場企業與僑外生一對一就業媒合會,協助企業延攬新南向國家專業人才。(勞動部/經濟部)